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一、民事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應當由誰承擔
由舉證人或侵權人承擔。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若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侵權人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二、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應由誰承擔
1、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應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三、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必須由誰負擔
1、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必須由舉證人或侵權人承擔。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四、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一般有誰承擔
1、當事人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人民法院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3、舉證責任倒置。
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侵權人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五、民事訴訟法規定誰負有舉證責任
1、當事人舉證責任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人民法院舉證責任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3、舉證責任倒置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侵權人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六、行政訴訟中舉證責任是如何規定
行政訴訟中舉證責任的規定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而原告應當提供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和其向被告提出申請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原告可以提供證明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舉證責任。
第三十八條 在起訴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請的證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
(二)原告因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證據的。 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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