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審理期限是怎樣的? 行政訴訟的訴訟期限是多久,應該如何處理
一、行政訴訟的審理期限是怎樣的?
《行政訴訟法》與《最高法院解釋》關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審理期限是這樣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3個月內作出第一 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延長審理期限,應當直接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同時報中級人民法院備案。人民法院審 理第二審行政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至裁判宣告之日止的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 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但是,鑒定、處理管轄爭議或者異議以及中止訴訟的時間不計算在審理期限內。
二、行政訴訟判決期限是多久,行政訴訟判決期限
1.排除特殊情況導致的訴訟中止等情形,行政訴訟一審判決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缎姓V訟法》第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2.這個問題比較大,籠統的說
1、訴訟事項符合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2、受理法院有管轄權;
3、原告具有提起行政訴訟的主體資格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
4、有明確的被告;
5、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上述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想要了解行政訴訟上訴判決期限的規定,可以參考上面的。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
三、行政訴訟的訴訟期限是多久,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所適用的訴訟期限一般可分為十五日和六個月,如果當事人不服復議決定再起訴的,訴訟期限是十五日;如果當事人不服具體的行政行為直接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期限一般是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六條
四、行政訴訟上訴期限是多長時間,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行政訴訟上訴期限分兩種
1、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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