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協議何時生效,法律依據在哪里
一、合同變更協議什么時候生效,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般情況下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者是按手印后,就會立即成立生效。合同一旦變更成功,那么變更的部分將會取代被變更的部分,而原合同中沒有變更的部分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同時合同的變更也不會影響到當事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二、合同變更協議什么時候生效呢,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合同變更協議一般自簽訂時生效。
一般而言,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就產生效力。若變更協議中對協議生效約定條件或者期限的,需以條件或者期限成就時協議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三、法律規定集體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集體合同是指企業行政和工會雙方簽訂的,以完成生產任務和改善職工的物質生活條件,勞動條件為中心的書面協議。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法律依據】
《勞動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引用法規
[1]《勞動法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四、合同什么時候有效什么時候無效,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合同符合以下條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條件的無效1.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
3.合同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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