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的必要性、登記及過程

一、不動產登記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是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利害關系人申請國家確定的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人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1.登記是依當事人申請的行為。
2.登記是國家專職部門的活動。
3.登記為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
4.登記事項須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
二、不動產權證是不動產權證,他項權證有何用
原本,購房者買房后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不動產權證包括他項權證嗎這個問題可以參照上述的回答哦。
三、未辦理登記的,訂立的不動產物權合同是否有效
1、未辦理登記的,不會影響不動產物權合同的效力。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四、沒有變更登記,就不能取得產權嗎,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沒有辦理變更登記,對于受讓人而言,不能發生取得產權的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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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五、不動產權證怎么辦理,代領不動產權證
一、不動產權證辦理流程1.預告登記業主可單方持房屋買賣合同、繳款憑證、身份證明等資料向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并領取相應城市的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書。辦理費用房地產登記機構按件收取房屋登記費(住宅登記費個人為50元/件,單位為80元/件;非住宅為550元/件)。(注此為廣州費用,佛山辦理費用請到佛山房管局咨詢)2.權屬登記需交資料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書(已設定抵押的)、房屋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用地來源文件、房屋報建文件、預售許可證(屬商品房項目的)(提交復印件)、樓盤單元明細表(2003年6月13日前領取預售許可證的)、身份證明、公安部門門牌證明、拆遷前原房屋的房地產證(合作開發或自己開發自有房地產的)、移交房屋證明(土地出讓合同條款里規定要移交有關房屋及直管房拆遷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書(已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的)、銀行與開發企業確定抵押情況的報告(實測面積、門牌與抵押登記證明書記載的面積不相符的)。辦理時間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領取《房地產交易登記受理回執》之日計算30個工作日。
3.領證二、不動產權證辦理注意事項1.舊證書仍然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并行使用。
2.不會強制換新證只要房產不涉及變更、交易等事項,不需要特意去更換成不動產證。
3.新證辦理只多一道工序辦理不動產證的手續和原房產證的手續一樣,不需要增加任何費用。唯一區別,在于辦理房產證過戶只需要將圖紙直接復印即可,而不動產證需到測繪院重新出具一份帶編碼的圖紙。
4.小產權房不發證多位法律人士表示,根據我國現有法律,小產權房其實是沒有產權的房屋,將其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是沒有依據的。
六、問一下有了不動產權證,還需要土地使用證么
不用,不動產登記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
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這意味著,今后人們買房不用再辦理房產證、土地證,而只要辦理一張不動產權利證即可。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不動產權利證上正文包括不動產權字號、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權利其他狀況以及附圖頁,基本囊括了土地證、房產證的絕大多數,所以無需單獨辦理土地使用證了。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權的擁有對于個人財產的預估有很大的作用。人們在銀行貸款期間,不動產數額的多少決定能夠貸款的數額;甚至可以辦理房產證和土地證。土地使用證現在的使用頻率會相對較少。
引用法規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條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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