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三個必備條件,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一、合同成立的三條件,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三個成立合同的條件是合同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發出要約、一方作出相應的承諾;以及當事人均在合同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二、國際貿易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專業分析
為了讓國際貿易合同有效成立,進出口雙方在法律上必須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一方面,就我國的進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準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才能就其有權經營的商品對外達成買賣合同;另一方面,對方的進出口商也應具備簽訂進出口合同分能力和資格,具有條件依據其本國法律確定。因此,
第一,簽字的自然人必須是其企業的授權代表;
第二,簽字人不能是未成年或精神病患者。
三、國際貿易合同成立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專業分析合同成立要件有三個
1、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的情形。
3、合同的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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