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認債權轉讓無效之訴的主體
一、應該如何確認債權轉讓無效之訴的主體
1、債權轉讓無效之訴的主體是與債務轉讓有關的當事人,包括債務轉讓人、債務受讓人、債務人等。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二、確認債權轉讓無效之訴的主體
債權轉讓無效之訴的主體是與債務轉讓有關的當事人,包括債務轉讓人、債務受讓人、債務人等。債權轉讓一般指債權讓與。債權轉讓,也叫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是債的關系主體變更的一種形式,它是在不改變債的的情況下,通過協議將債的關系中的債權人進行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三、債權的轉讓有通知債務人的必要嗎,法律上如何認定
專業分析
債權的轉讓有通知債務人的必要,如果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且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對讓與人的抗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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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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