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人身罰、行為罰和什么。
一、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人身罰行為罰是和什么
1、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人身罰、行為罰、財產罰、申誡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二、行政處罰種類中的人身行為罰包括哪些
一、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具體分類
1、人身自由罰包括行政拘留。
2、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3、財產罰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4、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人身罰聲譽罰
監護關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緣由而終止。民法典第三十九規定了四種監護關系終止的情形。包括1、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3、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4、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第4項為兜底性條款,對于法條未能列舉的情形進行兜底。賦予人民法院在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判斷,通過一定的裁量權力,確定監護關系是否終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監護關系終止后,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十九條
四、行政機關的處罰種類是什么,有沒有法律依據
專業分析一、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實施行政處罰是必須要由國家所規定的機關來進行處理,不僅要有管理的職能而且在處罰時也只能在自己的職權之內進行實施此行為,對于行政處罰一般輕者就公給予警告或者是罰款,而對于比較嚴重的就會直接給予行政拘留,所以,對于不同的處罰所執行的機關就會不一樣。
二、行政處罰可以通過調解進行解決,行政訴訟原則上法院不能以調解方式結案,但是涉及到行政賠償、補償,或者行政機關有自由裁量權的案件比如行政處罰案件,法院可以在行政機關自由裁量范圍內依法對處罰幅度進行調解,法院可以調解方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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