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的行政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關于拆遷行政訴訟怎么處理糾紛是怎樣規定的
一、拆遷糾紛的行政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1、先要確有管轄權的法院;
2、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4、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通過審理作出判決。
二、拆遷糾紛行政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
拆遷糾紛行政訴訟的流程為1、對行政裁決或者是復議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當事人向法院遞交起訴狀。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法院受理,登記立案。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狀,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4、符合立案條件的,人民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
5、開庭審理。
《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6、作出判決。
《行政訴訟法》第八十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人民法院。
引用法規
[1]《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1]《行政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1]《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四條
[1]《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條
三、關于拆遷行政訴訟怎么處理糾紛是怎樣規定的
可以行政裁決、訴訟解決。
遇到拆遷糾紛可以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針對不同的事由,被拆遷人作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訴手段,運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拆遷人作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或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三條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四、拆遷征收補償糾紛起訴流程如何拆遷補償糾紛民事起訴狀該如何起草呢?
你好,拆遷補償糾紛民事起訴狀包括5部分,格式如下。1、行政訴訟起訴狀的格式
1。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范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訴狀的核心,正文包括三項: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地址。
1)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是正文的第一項,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訴訟要解決的問題,要達到的目的。根據行政案件的特點,原告所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銷處罰決定;變更處罰決定;提出賠償損失等。
訴訟請求要表述明確、具體。原告可以針對被告具體行政行為的性質以及自己的權益受損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請求。
2)事實與理由。這部分要寫清楚提出訴訟請求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事實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依據,起訴狀必須寫明被告侵犯起訴人合法權益的事實經過、原因及造成的結果,指出行政爭議的焦點。如果是經過行政復議后不服提出起訴的,還要寫清楚復議行政機關作出復議決定過程和結果。
理由是在敘述事實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法規進行分析,論證訴訟請求合理合法。其理由應根據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側重,但引用法律、法規條文必須準確,理由務必充分。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這部分要求原告就訴訟請求、列舉的事實、闡述的理由所舉之證據,應當詳細、分明,以便人民法院在辦案過程中核對查實。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
2、行政起訴狀,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書面請求。行政起訴狀是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為所涉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請求人民法院對該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予以裁決,用以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政訴訟文書。
3、撰寫行政起訴狀,是《行政訴訟法》賦予公民的一種權力。原告被國家行政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之后,為了維護合法權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受理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來說,起訴狀是引起行政訴訟程序的根據,并成為審判結論的重要依據。
五、關于拆遷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民法典是怎樣規定的
整理證據、確定法院、開庭。1、整理現有證據。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2、確定管轄法院。對于合同糾紛以及相關財產權益糾紛來講,法院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在合同起草時,如條件具備,可根據直接約定管轄。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到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訴。
3、根據案件難易等情況,判斷是否要請律師。對于復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律師,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
4、準備開庭。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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