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如何解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一、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如何解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合同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該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二、合同履行地如何規定的,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合同履行地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約定不明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協議補充。沒有補充協議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
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條
三、法律中規定無效合同還需履行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法律中規定無效合同不需履行,因為合同如果是無效的話,就一開始不發生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沒有約束力。但是因為合同所取得的相關財產的話,肯定是需要返還給對方的。
四、合同履行地管轄問題如何確定,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履行地法院的確定方法是
1、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合同履行地點有約定的,則按照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從而確定合同履行的管轄法院;
2、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按照合同糾紛中爭議標的的種類來分別確定合同履行地。爭議的標的是給付貨幣的,以接收貨幣一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爭議標的為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作為合同的履行地。
3、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和交付不動產之外的其他標的的,以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4、按照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法院的特例一是當事人約定了履行地,但沒有實際履行,且當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約定的履行地點的,則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是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履行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的,即時結清的合同,以實際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五、民法典規定履行合同的原則有哪幾個,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履行需要遵循以下原則1、實際履行原則;
2、協作履行原則;
3、經濟合理原則;
4、適當履行原則;
5、情勢變更原則。合同的履行是要求合同執行者按照合同的要求來執行合同,這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六、合同條款不明確時怎么去履行,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之下,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依照簽訂的補充協議來履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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