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離婚女方要求付孩子撫養費,男方需要給撫養費嗎
一、男方離婚女方要求付孩子撫養費,男方需要給撫養費嗎
需要,小孩撫育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來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應當是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撫養費支付的比例。
二、男方離婚女方需要給男方撫養費嗎,孩子撫養費是多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方離婚女方需要給男方撫養費嗎,孩子撫養費是多少?”的解答如下關于離婚孩子男方 女方要給撫養費的問題分一下幾種情況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實際收入的20%-
30%為限。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撫育費的辦法可根據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適應定期給付。但父母從事農業生產或者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穩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現金或實物;特殊情況下,可一次性給付。對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務折抵子女撫育費。3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4子女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子女滿18周歲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但這類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完全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三、離婚后女方要給男方撫養費,女方需要付男方撫養費嗎
關于“離婚后女方要給男方撫養費,女方需要付男方撫養費嗎”的相關解答如下一、離婚后孩子歸女方,男方撫養費要給多少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子女撫養費可以減免嗎1、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2、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愿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原因1、出軌式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批評教育無悔改表現;
2、閃電式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平淡式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或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4、家庭暴力(含冷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經教育無悔改表現,另一方不諒解的;
5、賭博、吸毒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吸毒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
6、違法犯罪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
7、無性婚姻一方婚后患有性病、艾滋病等法定傳染性疾病的,或患有嚴重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
8、不育婚姻一方無生育能力,且難以治愈,或雖有生育能力,但明確表示不愿生育;
9、下落不明一方下落不明,經多方尋找和公告查找確無下落;【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離婚男方要孩子撫養費,女方可以出撫養費嗎
您好!關于“離婚男方要孩子撫養費,女方可以出撫養費嗎”的回復如下一、一般孩子撫養費關于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首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否則,影響子女健康的應不予準許。確定子女撫養費有以下3種具體的計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關于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方式子女撫育費可以采取以下的給付方式一是定期給付和一次性給付。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或母,應按月給付;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給付;特殊情況下,也可一次性給付,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有條件一次性給付的;對于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對子女的撫育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以免日后發生執行困難。二是以物折抵。這種方法,主要適用于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確定的子女撫育費所要給付的數額,用歸屬與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以相當的數額,折抵撫育費,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三、關于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期限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原則期限是指撫育費的給付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育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種情況,即是特殊期限適用的前提條件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據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其撫育費。【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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