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
一、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的寫法
1、讓與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除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違反合同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2、受讓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以上是技術轉讓合同怎么寫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聯系律師起草
二、工程合同轉讓范本的轉讓方式與流程
這位朋友你可以參照一下這份工程轉讓合同范本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本合同中確定的施工項目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起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工程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具體為 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隊養老院工程,工程合同價以實際工程量結算,工程施工為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的。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幣管理服務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 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持證件和經營許可證。 ⑵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設施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⑶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⑷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⑸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⑴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⑵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⑶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⑷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⑸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⑹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價格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五條 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六條 原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些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七條 掛靠期間 掛靠期間暫定年掛靠期有效期滿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項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工程管理費。 第八條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 日年 月 日
三、受讓人或被許可人承擔侵權責任的情形
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四條的規定,受讓人或者被許可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或者許可人承擔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四條
四、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和技術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保密義務的表現。
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和技術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保密義務的具體體現是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和技術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許可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一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和技術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許可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八百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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