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哪些人是需要回避的 民事訴訟中不需要回避的是

一、民事訴訟中哪些人需要回避?
1.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可見我國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請回避并用。
2.自行回避即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在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時,應主動退出該案件的審判及其他相關工作申請回避則是僅屬于當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權利,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申請,說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3.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
二、民事訴訟不需要回避的人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民事訴訟中不需要回避的事項
證人只能在法官讓證人出庭的時候才能出現在審判庭上,證人做完證后就不能再在審判庭上待著了,需要退庭。而且證人在作證前也不能出現在審判庭上,當法官傳喚證人出庭時,證人才會被帶進審判庭上。如若不明白,請咨詢相關律師代理。
四、刑事訴訟不需要回避的人員
故意傷害罪怎么判刑都是有法律進行相對規定的,和是否取保候審無關。但是既然可以取保候審,說明情況不嚴重,不會判重的。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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