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如何處理行政復議?重新行政復議處理方法
一、行政復議處理方法
您好,標準是經社會共同認可的用以判斷某件事情的屬性或狀態的依據和尺度。在行政復議活動中,具體行政行為的最終認定也有某種尺度,行政復議審理的標準集中規定在《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中,包括正反兩方面,即原具體行政行為合法、適當并據以維持的標準,和原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不當并據此改變(包括撤銷、變更、確認違法、責令履行職責)的標準。據此,行政復議審理的標準有4個一是事實根據充分,即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存在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形;二是適用依據正確,包括依據本身合法、具體適用沒有錯誤,沒有超越法定職權;三是程序合法;四是適當,沒有濫用職權。希望以上的解釋對您的行政復議處理的問題有幫助。引用法規
[1]《行政復議法》 第二十八條
二、責令改正的行政復議,行政復議的條件有哪些
下面為大家解答責令改正的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行政復議,是指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理決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意見,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重新處理的一種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三、行政復議法的效力分析
你好。行政復議是與行政行為具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人認為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由復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實施的被動行政行為,它兼具行政監督、行政救濟和行政司法行為的特征和屬性。它對于監督和維護行政主體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以上就是什么是行政復議法律效力的問題回答。
四、行政復議受理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
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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