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管轄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的管轄規定是什么,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機構申請強制執行,要向機構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申請書,說明強制執行的理由,行政處罰的決定是由行政機構作出的,處罰作出之后,當事人逾期不執行的,行政機構有權申請強制執行。
二、行政處理決定申請強制執行依據管轄法院是哪里,有沒有法律依據
行政處理決定申請強制執行依據管轄法院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一般是可以由行政機關或者是第三人進行申請,但申請強制執行的前提是需要確定當事人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才能依法實施的。
三、行政訴訟能否申請強制執行,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在行政訴訟的裁判文書下來后,當事人能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拒絕履行判決書、裁定書等文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也可以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行政機關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由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五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七條
四、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及執行困難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都有哪些刑事訴訟是處于平等對抗地位、有糾紛的雙方向處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訴其糾紛,并請求裁判方解決其糾紛的活動。在刑事訴訟中,申請法院執行的條件主要有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于執行法院管轄。二、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復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于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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