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區別
一、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區別
我國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民事處罰的區別是,行政處罰就是違反行政法規定或者因行政法規定而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刑事處罰是因為犯罪行為所必須承受的,有司法機關代表國家所確定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民事賠償一般是由于民事范圍的違約、違反民事法律或者民法規定的一定的償還行為。這三者的不同,就在于他們的法律的性質不一樣,行政處罰是行政法范圍,刑事處罰是刑法范圍,民事賠償是屬于民法范圍的。
二、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是一種必要的強制措施。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刑事拘留處罰是什么?”問題回復如下對于您的疑問刑事拘留是什么處罰的解答是這樣的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三、被刑事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
對于您的疑問刑事拘留是什么處罰的解答是這樣的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四、行政處罰可以算作刑事處罰嗎?
不是的。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行政相對人實施的制裁,刑罰是國家審判機關對違反刑事法律規范的刑事犯罪分子實施的制裁。行政處罰和刑罰雖都屬于國家機關對違法行為人實施的制裁,但是,二者之間卻有明顯的界限。一是做出制裁的機關不同。行政處罰由享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做出,刑罰則由國家審判機關做出。二是做出制裁的法律依據不同。行政處罰依據的是行政法律規范,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節較輕,社會危害不嚴重;刑罰依據的是刑事法律規范,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節較重,社會危害嚴重。三是制裁的方式和種類不同。行政處罰的方式和種類由行政法律規范規定,包括警告、罰款、沒收、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照、行政拘留等;刑罰的方式和種類由刑法規定,包括五種主刑和三種附加刑。由于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性質不同,刑罰的制裁方式要比行政處罰的制裁方式嚴厲得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引用法規
[1]《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