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原狀是行政強制執行嗎 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恢復原狀
一、恢復原狀是行政強制執行嗎
關于公租房申請表怎么填是這樣的只有了解了公租房申請對象和申請材料才能更好地進行公租房申請表填寫。另外,在進行公租房申請表填寫時需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 一、確申請對象 公共租賃住房面向三類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1、現有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簡稱"三房")輪候家庭,輪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請所在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也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3、外省市工作人員,具體申請辦法由各區縣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二、公租房申請表填寫需了解所需材料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證明,勞動合同或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三者選其一。
2.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現居住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就業收入證明。
3.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和稅收繳納證明。
4.主城區退休人員養老待遇領取證明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住房分配證明。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證明,住房公積金或社保證明。 社會保險費包括重慶范圍內繳納的城鎮、城鄉養老保險,在主城區繳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二、責令恢復原狀是行政強制執行嗎?
責令恢復原狀屬于行政強制執行的一種。行政強制執行的法定種類包括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以及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代履行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二條 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
(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二)劃撥存款、匯款;
(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強制執行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三、行政強制執行的恢復原狀
恢復原狀是有溯及力的合同解除所具有的直接效力,是雙方當事人基于合同發生的債務全部免除的必然結果。在合同尚未履行時,解除具有溯及力,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全部溯及地消滅,當事人之間當然恢復原狀,不存在產生恢復原狀義務的余地。恢復原狀義務只發生于合同部分或全部履行的情況。由于合同自始失去效力,所以當事人受領的給付失去法律根據,應該返還給付人,也可以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因此,恢復原狀請求權乃是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之體現。民法上的請求權,種類繁多,性質不一,僅就財產性的請求權而言,既有物權性質的請求權,也有債權性質的請求權。合同解除后恢復原狀請求權具體屬于何種性質的請求權,在學界存在著很大的分歧。而對該請求權的定性不同,將導致標的物滅失風險責任的不同,以及權利有無優先力和排他力的不同對于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影響很大。依據物權法立法體例的不同,前述財產返還請求權的性質主要有不當得利請求權和物權請求權兩種。依不當得利說,在合同解除之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存在,當事人依據合同相互負有給付義務,在合同因解除而喪失約束力后,給付之原因消失,當事人所受領之給付構成債法上給付原因嗣后消失之不當得利。不當得利請求權其性質是一種債權的請求權。由于我國法律未承認物權行為獨立性和無因性理論,物權變動的原因嗣后不存在將導致物權回復到變動之前的狀態。物權變動的基礎關系的解除將影響物權變動的效果,原權利人仍對物享有所有權。因履行而失去對標的控制的當事人對標的物仍享有所有權,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性質為物權請求權,它能夠優先于普通債權得到滿足。比如,合同解除后轉讓人基于物權請求權可以依據《破產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行使破產取回權,將財產從管理人處取回。如果是基于不當得利請求權,因其請求權性質為債權請求權,故不能取回財產,只能是申報債權。又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8條的規定,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這里所說的基于所有權而享有的債權就包括合同解除后基于物權請求權的財產返還,可以優先于其他債權受償。
涉礦股權轉讓解除合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案例細節各有不同,涉及到的當事方、法律關系和所適用的法律也就會有所區別,限于篇幅,律師365小編就總結到這里,在遇到現實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進一步咨詢專業律師來獲得更詳細的分析和建議。
引用法規
[1]《破產法》 第三十八條
[1]《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88條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是行政行為嗎申請法院執行是申請行政行為還是行政行為?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是行政行為,是司法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五、法院強制執行是否時限?怎么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