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能采取強制措施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活動中能采取強制措施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行政機構進行行政訴訟活動時,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也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對證據進行保全,行政機構的強制措施有很多種,可以是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也可以是行政拘留。
二、實施行政強制執行措施的行為是合理的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是合理的行為。對于不遵守行政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的當事人,相關的行政部門有權對當事人進行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將有利于促進行政機關執法的秩序,并且對于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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