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租房合同不交房租,房東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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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了租房合同不交房租,房東應當怎樣維權規定是什么
簽了租房合同不交房租屬于違約行為,房東可以向法院起訴。不交房租的行為屬于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賠償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可以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二、租房時交了定金沒簽合同能退,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租房時交了定金沒簽合同是能退的,因為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法律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一款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三、租客欠租,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嗎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
租客欠租,如果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租客仍然不支付的,房東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租客按照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如果租客在合理期限內支付租金的,房東無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四、不是權利人簽的租房合同成立嗎是怎樣規定的
不成立的。不是權利人簽的租房合同是不成立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簽訂房屋租賃合的時候,假設出現如出租人不是房屋權利人的,來簽署合同,因為有一個法律前提是該出租人并不具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主體資格,沒有權限進行合同的簽署,可能與房屋實際所有人的意思表示等法定條件是不相符合的,因此與其簽訂的合同是沒有效力的,即合同是不會成立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五、租房合同是否需要房東簽署?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后,租賃雙方在合同上簽字,并發生定金,押金或租金,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審查。(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地的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這是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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