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能否被判緩刑?緩刑是否適用累犯?緩犯的條件是什么?
一、累犯能判緩刑嗎,緩刑是否適用累犯,緩刑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七十四條關于累犯可以判緩刑的規定,累犯不可以適用緩刑。 《刑法》 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七十四條
[1]《刑法》 第六十五條
[2]《刑法》 第六十六條
[3]《刑法》 第七十四條
二、累犯不適用緩刑,累犯不適用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累犯不適用緩刑的情況如下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第七十四條 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三、緩刑對累犯有什么影響?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新罪的,以及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在緩刑考驗期滿后再犯新罪的,都不成立累犯。累犯是指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內再犯罪的。
《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六十五條
[2]《刑法》 第七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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