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簽字不加蓋章的合同有效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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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簽字沒有蓋章的合同是有效的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只簽字沒有蓋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前提是該合同中不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并且該合同的訂立過程中也不能存在惡意串通的行為。在合同中不存在無效的事由時,合同只簽字不蓋章是有效的。
二、股權證書上法人簽字處沒有法人簽字只有公章,這樣股權證書有效嗎
有效。合同自當事人簽訂或者蓋章時成立。股份轉讓合同有蓋章,但沒有當事人簽字的,轉讓合同成立,如果符合其他要求的,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三、不起訴決定書是結案嗎?
法律分析
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書的,不是結案。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人民檢察院作出起訴決定,需要查清犯罪事實,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四、授權書蓋有公章,沒有法人簽字是否有效。
授權書蓋有公章,沒有法人簽字滿足下列要求是有效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授權書的符合法律規定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授權書的符合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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