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備案需產權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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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租賃合同備案需要產權證書嗎?
辦理租賃合同備案要有產權證。進行備案登記需要提交承租人和出租人身份證、戶籍地證件照信息、聯系方式、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屬證書或者房屋來源證明等證件。
二、民法典中按揭房如何起訴要求過戶,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寫好訴狀,到對方住所地法院起訴。自己無法搜集證據時,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條先行調解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條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3]《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4]《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5]《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3]《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4]《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三、房子沒辦房產證可以更名嗎?
法律分析
沒辦房產證之前不可以辦更名手續,但如果處于買賣過程中,可以更改購房者的姓名。一般情況下,只要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購房者都是可以更改姓名的。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是不能辦理更名手續的。如果房產還沒備案,那是有可能直接更名的。但是如果房產已經備案,那不能辦理更名。購房者可以通過直接添加和贈與這兩種方式,對房產證辦理更名手續。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引用法規
[1]《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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