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需要哪些條件?
一、合同成立時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成立合同的有效要件有1、簽訂合同的主體合法,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
2、合同符合法律規定,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的有效條件包括哪些,有哪些相關規定
合同成立的有效條件包括當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格式合法、符合規定的標準;合同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三、法律規定合同無效要件有哪些,該如何規定的
法律規定合同無效要件有主體要件。也就是主體不適格所簽訂的合同,按照《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將會被認定為無效,必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簽訂的合同。還有就是行為使人通過虛假的意思表示所簽訂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四、承諾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是否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承諾的構成要件
1、承諾必須是由受要約人作出的;
2、承諾必須向要約人作出;
3、承諾必須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4、承諾的必須與要約的相一致;
5、承諾的方式不能違背要約的要求。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條規定,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條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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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條
[2]《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條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條
五、合同解除需要具備的條件、法律規定
合同解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達成合同解除條件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根本違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合同成立的三條件,法律上是否有明確規定?
法律分析
三個成立合同的條件是合同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發出要約、一方作出相應的承諾;以及當事人均在合同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履行了主要義務,另一方接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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