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時,收取定金的收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有何規定?
一、合同法中的定金條款有哪些規定?
定金收據是支付定金的一個憑證,代表雙方達成了定金合同,適用定金法則約束雙方,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二、民法典規定股東對外簽合同有效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民法典規定股東對外簽合同有效。合同有效要求當事人意思表示自愿真實、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的約定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合同的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三、合同上只蓋公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合同上只蓋公章為簽名的,也應當視為該公司的決定。公司公章與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要是法定代表人加蓋,出于公司真實意思表示的,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