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哪些合同必然無效,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合同無效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規定一方通過脅迫等方式,損害國家利益所簽訂的合同必然無效。除此之外,如果表面上是屬于合法的形式,但是實際上是為了撿蓋非法的目的,是屬于無效的狀況,當然了,如果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話,也是屬于無效的情況。
二、生效的合同是否都具有法律效力,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生效的合同不是都具有法律效力。當生效的合同存在可撤銷事由,當事人行使撤銷權,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該合同的,該合同自始無效;當合同存在無效事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確認該合同無效的,該合同自始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三、無效合同的種類包括哪些?其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對此有什么樣的規定?
一方通過欺詐的方式或者是脅迫的方式所訂立的合同,合同的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這些都是屬于無效的合同。無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部分無效,那么其他有效部分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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