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去世后是否有繼承權?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成年子女去世有繼承權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成年子女去世后,其孩子享有代為繼承權,可以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在成年子女去世之前留有遺囑的,需要按照遺囑中的規定分割遺產,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方法分配遺產。
二、公安機關詢問未成年人的規定是什么?
首先,在詢問未成年人的時候辦案人員不能少于二人,并且需要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來進行詢問。其次,詢問未成年人的時候,可以在公安機關進行,也可以在未成年人的住所、單位或者學校進行。最后,詢問的時候,只要不是妨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未成年人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或老師到場。
三、先有小孩,后結婚,出世證明上是男方姓,辦戶口時還需要做親子判定么?
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小孩是能夠更換戶口本(身份證)的姓名的(出世證的姓名不能更換)1,應由小孩的父、母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小孩的《出世醫學證明》;
2,共有去任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新生兒的戶口時,書面申請后,共有簽字確認即可。
一,戶口本改姓名的要求及手續,當事人能夠參照如下解決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看護人提議申請);
2、爸媽離婚變換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兩方寫出協議書簽字認可;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允予變換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允予變換證明;
5、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
6、經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審查、所長準許后,報上一級公安局準許,予以更換;變換姓名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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