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怎么申請? 居住證積分申請好之后怎么辦理,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方法
持證人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1、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
3、勞動(聘用)合同4、持證人無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5、持證人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材料6、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和磁卡。除上述積分基本申請材料外,持證人還應提供與《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
二、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
1、持證人申請積分的,應當根據《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并對積分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持證人申請積分的,委托其單位到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2、人才服務中心收到積分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積分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屬實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按照《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積分,并告知申請人積分情況。
三、居住證積分申請好之后怎么辦理,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申領到上海居住證以后,看下自己是否滿足居住證積分申請的條件,比如說自己的工作環境、居住環境是否滿足積分標準的分值。居住證模擬打分系統可以去上海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和上海市人力資源平臺上查找,上面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模擬打分計算器,按照它的要求一步步填好基礎指標,填好后選擇提交。在跳出的總分頁面上,如果大于等于120分,說明已經滿足了申請要求,不滿足的話只能繼續努力,提升自己的指標了。
相關法律規定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四、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的人員可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積分申請對象。
4、法律依據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管理。
《居住證》積分管理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分值;隨著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增加和學歷、職稱等的提升,其分值相應累積。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引用法規
[1]《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五、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的居住證持證人,在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申請當月應處于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
2、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準分值的人員可委托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3、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于積分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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