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工作,無錫能否用公積金貸款 無錫的房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一、長沙和無錫是否可以用公積金貸款?
1、目前同一省內的公積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積金貸款目前全國只有四個城市支持,分別是武漢,南昌,合肥,長沙。 具體可以電話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
3、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二、鹽城市公積金貸款可以在無錫買房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于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無錫的房子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買房可以用配偶的公積金貸款嗎這種情況,當然是可以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辦理程序如下一、購買已和當地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項目儲備簽約的樓盤住房,繳購房預付款,草簽購房合同。二、到當地房管部門開具《住房信息查詢函》,到當地人行開具夫妻雙方的《個人信用報告》。三、在樓盤銷售中心、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貸款銀行或直接到當地政務中心公積金窗口領取《個人公積金貸款申審表》,據實填寫所購住房信息、個人信息、申請貸款信息(貸多少、期限多長,根據自己的家庭收入、還款能力,自己盤算)、擔保信息等,粘貼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附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單位蓋章,交樓盤銷售中心轉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直接交政務中心公積金窗口待審。
四、無錫安置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安置房為大產權,可以向銀行貸款,無錫安置房可以貸款也沒有問題,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能力;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需要借款人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情況良好,有足夠的還款能力。2、根據相關規定,公積金貸款可以用來購買安置房,公司在職職工在辦理回遷安置的時候如果因為所需要購買的房產面積房款增加而資金不足的時候,可以向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提交借款人、借款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婚姻狀況證明、搬遷補償協議書、回遷安置協議、搬遷人銀行收款戶名、開戶行名及賬號等材料作為擔保的自有、房屋其他所有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后返還原件,留存復印件等證件。
五、無錫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用于購買房屋嗎?
可以的,這種情況屬于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3.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4.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5.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6.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7.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8.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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