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冒用我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我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一、別人用你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你負刑事責任嗎?
1、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不涉及刑事責任。
2、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你無關。
3、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
4、如果是你簽名或按手印,你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為你所用,你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二、朋友買房貸款,幫朋友在收入證明上蓋公司章本人需要負責嗎
實事求是的一般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一、證明只是對事物或事項的存在成立,作出確認或認證的認可或證實行為,一般是不需要承擔法律后果的。
二、作出社會管理或組織行為,開具證明應當本著社會責任與誠實守信態度如實具陳。
三、收入證明只是對發生的事項的證明,并不是對未來情形的擔保,所以是沒有責任的。即使產生了變化也是動態變化的必然,與證明機關是不會有責任的。
三、借款人不還款,他的名下或家屬名下有車,有貸款房還會讓擔保人承擔責任嗎
1、債務人還有房產的,不會影響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不還款后,擔保人要在擔保范圍人承擔擔保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
四、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要付什么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
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后的剩余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五、企業還信用卡貸款,法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企業還不了銀行貸款,法人不需要承擔責任。除非法定代表人惡意拖欠銀行貸款,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工廠的廠長、公司的董事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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