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為可以被認定為商品房欺詐,具體規定是什么?
一、商品房欺詐的認定
隱瞞了房子的真實面積、明知房子不允許銷售仍然公開銷售的、利用媒體對商品房進行一些虛假宣傳的,都涉嫌商品房欺詐。如果在賣商品房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買家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房產開發商欺詐的七大行為
房產開發商的以下行為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⒈銷售現房時,將偽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優質房屋銷售的;
⒉銷售現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真實面積,以牟取暴利的;
⒊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優質工程從而騙取優質工程加價的等。
三、哪些行為是開發商欺詐行為?
1、銷售現房時,將偽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優質房屋銷售的;
2、銷售現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真實面積,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優質工程從而騙取優質工程加價的;
4、銷售明知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公開銷售的房屋的;
5、虛標最低價、清盤價等欺騙性價格進行銷售的;
6、故意隱瞞開發商真實身份,或冒充其他開發商名義銷售的;
7、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大眾媒體對商品房做不可實現的虛假宣傳的。
四、住房開發商欺詐行為有哪些?
房產開發商什么行為可屬于欺詐1、銷售現房時,將偽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優質房屋銷售的;
2、銷售現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真實面積,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優質工程從而騙取優質工程加價的;
4、銷售明知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公開銷售的房屋的;
5、虛標最低價、清盤價等欺騙性價格進行銷售的;
6、故意隱瞞開發商真實身份,或冒充其他開發商名義銷售的;
7、采取雇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大眾媒體對商品房做不可實現的虛假宣傳的。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引用法規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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