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學校老師能否在民辦學校兼職?
一、公辦學校老師到民辦學校兼職能行嗎?
1.國家公辦的人民教師是不允許在民辦學校兼職的。 如果違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給予其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教師資格。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在編的公辦教師屬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國家工作人員。依照行政法規,在外兼職是禁止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民辦學校自主招聘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并應當與所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民辦學校聘任專任教師,在合同中除依法約定必備條款外,還應當對教師崗位及其職責要求、師德和業務考核辦法、福利待遇、培訓和繼續教育等事項作出約定。公辦學校教師未經所在學校同意不得在民辦學校兼職。民辦學校聘任外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民辦學校應當建立教師培訓制度,為受聘教師接受相應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提供條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
二、公辦學校老師到民辦學校兼職可以嗎
1.國家公辦的人民教師是不允許在民辦學校兼職的。 如果違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給予其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教師資格。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在編的公辦教師屬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國家工作人員。依照行政法規,在外兼職是禁止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民辦學校自主招聘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并應當與所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民辦學校聘任專任教師,在合同中除依法約定必備條款外,還應當對教師崗位及其職責要求、師德和業務考核辦法、福利待遇、培訓和繼續教育等事項作出約定。公辦學校教師未經所在學校同意不得在民辦學校兼職。民辦學校聘任外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民辦學校應當建立教師培訓制度,為受聘教師接受相應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提供條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
三、民辦學校是否允許國家公辦教師在兼職?
1、國家公辦的人民教師是不允許在民辦學校兼職的。 如果違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給予其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教師資格。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在編的公辦教師屬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國家工作人員。依照行政法規,在外兼職是禁止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
民辦學校自主招聘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并應當與所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民辦學校聘任專任教師,在合同中除依法約定必備條款外,還應當對教師崗位及其職責要求、師德和業務考核辦法、福利待遇、培訓和繼續教育等事項作出約定。公辦學校教師未經所在學校同意不得在民辦學校兼職。民辦學校聘任外籍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民辦學校應當建立教師培訓制度,為受聘教師接受相應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提供條件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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