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廠征地怎么樣賠償 政府征地占用廠房要如何補償賠償,有沒有法律規定
一、廣州工廠征地賠償標準
工廠拆遷補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具體要根據工廠的規模大小,綜合評估工廠的價值及損失情況進行補償。評估主要涉及幾個方面
第一,廠房土地的補償,廠房使用的國有土地且擁有使用權的,根據土地實際性質評估其價值,獲得土地的補償;
第二,工廠廠房的補償,根據廠房的面積、結構類型評估其價值確定補償金額;
第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工廠的年產值和納稅情況確定工廠停產損失的補償;
第四,工廠員工的安置補償,因為拆遷產生的工廠員工停工或解除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員工經濟補償及安置費用,應當獲得補償;
第五,工廠設備及物料損失和搬遷的補償,針對設備折舊或者搬遷時產生的費用,以及其他物料搬遷的費用,都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六,搬遷獎勵金,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提前搬遷或積極配合搬遷的獎勵金。工廠拆遷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設施設備和人員安置的比較多,情況也比較復雜,一定需要專業人士介入進行綜合資產評估和法律指導。
二、廣東省對征地補償標準的規定
標準將全省地區劃分為十類,并根據用地性質再區分為耕地、園地、林地、養殖水面,其中,一類地區的養殖水面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最高,達到103.28萬元公頃。省國土資源廳要求各地嚴格執行該標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及時向省國土資源廳反映,以便根據各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對該標準進行調整。單位:萬元公頃地區類別耕地園地林地養殖水面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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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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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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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四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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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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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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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六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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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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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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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九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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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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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十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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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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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30征收集體其它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標準將全省地區劃分為十類,并根據用地性質再區分為耕地、園地、林地、養殖水面,其中,一類地區的養殖水面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最高,達到10
三、政府征地占用廠房如何補償賠償,法律有規定嗎?
律師解答政府征地占用廠房的,其補償一般包括
1、被占用廠房價值的補償;
2、占用廠房造成的搬遷、安置的補償;
3、占用廠房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一般按被占用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三條
四、工廠征地的補償標準。
工廠拆遷補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具體要根據工廠的規模大小,綜合評估工廠的價值及損失情況進行補償。評估主要涉及幾個方面
第一,廠房土地的補償,廠房使用的國有土地且擁有使用權的,根據土地實際性質評估其價值,獲得土地的補償;
第二,工廠廠房的補償,根據廠房的面積、結構類型評估其價值確定補償金額;
第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工廠的年產值和納稅情況確定工廠停產損失的補償;
第四,工廠員工的安置補償,因為拆遷產生的工廠員工停工或解除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員工經濟補償及安置費用,應當獲得補償;
第五,工廠設備及物料損失和搬遷的補償,針對設備折舊或者搬遷時產生的費用,以及其他物料搬遷的費用,都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六,搬遷獎勵金,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提前搬遷或積極配合搬遷的獎勵金。工廠拆遷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設施設備和人員安置的比較多,情況也比較復雜,一定需要專業人士介入進行綜合資產評估和法律指導。
五、山東工廠征地補償的具體規定新山東工廠征土地補償的具體標準
工廠拆遷補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具體要根據工廠的規模大小,綜合評估工廠的價值及損失情況進行補償。評估主要涉及幾個方面
第一,廠房土地的補償,廠房使用的國有土地且擁有使用權的,根據土地實際性質評估其價值,獲得土地的補償;
第二,工廠廠房的補償,根據廠房的面積、結構類型評估其價值確定補償金額;
第三,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工廠的年產值和納稅情況確定工廠停產損失的補償;
第四,工廠員工的安置補償,因為拆遷產生的工廠員工停工或解除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員工經濟補償及安置費用,應當獲得補償;
第五,工廠設備及物料損失和搬遷的補償,針對設備折舊或者搬遷時產生的費用,以及其他物料搬遷的費用,都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六,搬遷獎勵金,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提前搬遷或積極配合搬遷的獎勵金。工廠拆遷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設施設備和人員安置的比較多,情況也比較復雜,一定需要專業人士介入進行綜合資產評估和法律指導。
六、廣東征地補償標準
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農村集體土地全面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征地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另行計算。全省征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按以下標準執行征收耕地、其他農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設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5.4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4.5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3.7萬元/畝;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類地區不低于2.8萬元/畝、二類地區不低于2.3萬元/畝、三類地區不低于1.9萬元/畝。全省征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標準和地區劃分見附件。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適度提高、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依據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公布和實施工作。調整后的征地補償標準不得低于省政府規定的征地補償最低區片綜合價標準和當地現行的征地補償標準,并明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構成比例。2012年以來已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的市、縣(市、區),如征地補償標準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可不作調整,但需重新進行公布。2014年7月1日起實施的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執行。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居民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適時調整征地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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