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申請流程
一、上海公租房申請流程詳解
申請公租房,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提出申請。申請對象主要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地的運營機構提出申請。
2、提交材料。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動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承諾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運營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運營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需要對住房面積審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機構審核。審核通過的,運營機構應出具登記證明,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應對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向運營機構提出整改意見,運營機構應當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以上為上海公租房申請流程的解答
二、公租房申請流程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你好,關于公租房怎么申請流程問題,解釋如下:1、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申請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和申報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
2、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會同區民政、社會保障、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和申報材料以及戶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進行審查。審查可以采取查檔取證、鄰里訪問、入戶調查等方式。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經審查合格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區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拒不配合審查、經審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區住房保障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復核。
4、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審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請及有關申報材料一并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公安、規劃和國土、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金融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予以協助。
5、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6、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照輪候規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
7、輪候到位的申請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住房范圍內,自行選定具體的住房,并按規定簽訂租賃協議。【法律條文】:《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引用法規
[1]《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三、上海市公租房申請流程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提出申請。申請對象主要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也可向本市戶籍所在地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市籌公共租賃住房受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可在我委網站上查詢。
2、提交材料。申請對象應如實填報申請表,按要求提交戶籍證明或居住證、身份證、勞動或工作合同、住房狀況等資料,承諾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經申請對象所在單位蓋章確認,交受理機構審核。
3、資格審核。受理機構受理申請后,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核。需要對住房面積審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機構審核。審核通過的,應出具登記證明(準入資格確認書),報區(縣)住房保障機構備案。
4、抽查監督。市住房保障機構應對申請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向受理機構提出整改意見,受理機構應當及時落實整改。
5、輪候供應。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根據房源供應等情況,可實行輪候供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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