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后果 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的后果是什么
一、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后果
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人給他人,經物權人追認或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后的處分行為有效;相反則處分行為無效物權人不生效力。此時獲得收益屬于不當得利,受損人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規定,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規定,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條
二、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的后果
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人給他人,經物權人追認或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后的處分行為有效;相反則處分行為無效物權人不生效力。此時獲得收益屬于不當得利,受損人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規定,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第九百八十八條規定,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第九百八十八條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條
三、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的后果是什么
1.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后的后果為如果沒有經過所有權人的追認,且承租人不屬于善意第三人,那么出租的行為無效。因無法履行房屋租賃合同,致使承租人受到損失的,無權處分人應當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四、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的后果
無權處分房產將房產出租人給他人,經物權人追認或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后的處分行為有效;相反則處分行為無效物權人不生效力。此時獲得收益屬于不當得利,受損人可以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規定,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第九百八十八條規定,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條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第九百八十八條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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