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補償的原則是怎樣的? 公房搬遷該怎么樣補償
一、公司搬遷補償原則
一、法律意見公司同城搬遷,員工不去,沒有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同城搬遷,按各地規定,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員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二、公司搬遷員工怎么辦?公司搬遷會給員工補償嗎?
企業基于生產經營的需要,難免會發生搬遷、合并、分立等情況,對員工而言,變更工作地點較為常見,企業搬遷往往是由于生產線轉移、企業訂單外包、追求更便宜的廠房租金或其他原因導致的。員工面對公司搬遷應怎么做呢?
三、公房搬遷應如何補償
1、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
2、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3、公房遇到拆遷,需要對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償,也需要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補償,拆遷時,公房承租人已經取得公房所有權的,直接與拆遷方協商補償事宜,拆遷補償款歸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沒有取得公房所有權的,由房屋所有權人對公房承租人進行安置補償,拆遷安置補償款歸房屋所有權人。
四、房地產拆遷補償的規定,房地產拆遷賠償的金額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第十九條規定,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根據立法精神,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因此,在政府實施土地征收和拆遷補償安置的過程中,只要違背“給予被征收人公平補償”這一基本原則,即可視為違法,被征收人應該果斷通過法律途徑爭取房地產拆遷賠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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