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公司企業的領導人員明知存在危險或違反規章的情況,還以各種手段命令、要挾工人繼續作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應立案追訴,根據刑法規定,其立案標準為死亡人數在1人以上或是受傷人數在3人以上,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調查。
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及其構成要件是什么呢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具有強令資格的人,通常情況下是作業的領導者、指揮者、調度者。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生的后果而言,而對于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三、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這里所說的強令是指明知違章并存在著很大的危險而仍然強迫下屬進行作業。
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具有強令資格的人,通常情況下是作業的領導者、指揮者、調度者。
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生的后果而言,而對于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的。
四、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及其構成要件是有什么
1、我國《刑法》中所規定的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犯罪。其構成要件包括
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過失;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方面則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五、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應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具有強令資格的人,通常情況下是作業的領導者、指揮者、調度者。
4、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 人對所發生的后果而言,而對于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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