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簽訂合同生效的要件和法律規定簽訂合同后的法律適用
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同雙方簽訂的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簽訂的合同的是雙方完全認知且同意的,最總要的就是雙方簽訂合同的不能違反我國法律規定,最后簽字即有效。
二、合同無效的規定有哪些呢?
合同無效的規定有無效合同終止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合同無效的情形是主體不適格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違背公序良俗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等。
三、簽訂的合同生效時間能否自行約定,有哪些相關規定
簽訂的合同生效時間能自行約定,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生效附期限,即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者終止。
四、合同無效需要法院宣告嗎?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合同無效是需要法院宣告的,但是并不是必須要經過法院的認定。如果一方當事人是將需要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認定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狀態的話,這是屬于一種合法的權益,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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