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中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一、行政訴訟中訴訟時效中斷嗎?答案行政訴訟中,訴訟時效應中斷嗎,是怎么規定的?
行政訴訟中沒有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行政訴訟方面的訴訟時效不能夠中斷的,只能夠有時效方面的延長規定。這也就是意味著行政訴訟方面時效規定和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時效規定是不一樣的。
二、訴訟時效中斷,可以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有效嗎
1、可以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2、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
3、這些事由區別于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系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三、訴訟時效中止后是否需要重新計算起訴時間
1、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后都是要重新計算起訴時間的,但是,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導致訴訟時效重新計算的時間點是不一樣的。前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后者在整個訴訟時效過程中.
2、訴訟時效中止的條件
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3、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
(一)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二)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者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三)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四、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起訴時間?
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后都要重新開始計算起訴時間的,但是,訴訟時效中止的話,重新計算起訴時間的時間點是在最后的6個月之內,但可能會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這些行為幾乎是發生在整個訴訟時效過程中的,中斷時間不受法律制度的約束。
五、申請再審可以中斷訴訟時效嗎?
申請再審不可以中斷訴訟時效,主要就是因為再審程序是不能夠隨意的啟動的,而且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規定,如果當事人的申請符合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來的判決和裁定的情況之下,人民法院是應當再審的,也就是有法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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