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行政復議可以行政復議嗎,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是什么
一、申請行政復議可以行政復議嗎,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是什么
行政復議須知一、申請條件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人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三)應當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四)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五)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六)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七)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八)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二、行政復議受案范圍監察信息可以行政復議嗎
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如下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 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 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 、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 、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 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 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 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 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申請監察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監察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如依據《行政監察法》第六條規定,“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對實名舉報沒有回復的,舉報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對申請監察機關公開有關信息的,監察機關未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提起行政復議。
引用法規
[1]《行政監察法》 第六條
[1]《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二十四條
三、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之間有何區別?
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的區別:1、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復議由行政機關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機關的上級機關受理,特殊情況下,由本級行政機關受理。
2、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屬于司法行為,適用行政訴訟法;行政機關處理行政爭議屬于行政行為的范圍,應當適用行政復議法。
3、二者適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復議適用行政復議程序,而行政訴訟適用行政訴訟程序。行政復議程序簡便、迅速、廉價,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訴訟程序復雜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復議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而行政訴訟實行二審終審制度等。
4、二者的審查強度不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原則上法院只能對行政主體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而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機關可以對行政主體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
5、二者的受理和審查范圍不同。《行政訴訟法》和《行政復議法》對于受理范圍均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從列舉事項來看,《行政復議法》的受案范圍要廣于《行政訴訟法》。此外,《行政復議法》還規定對國務院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審查申請。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監督,且各有所長,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現代國家一般都同時創設這兩種制度。在具體的制度設計上,或將行政復議作為行政訴訟的前置階段;或由當事人選擇救濟途徑,或在當事人選擇復議救濟途徑之后,仍允許其提起行政訴訟。
四、行政復議程序
請人申請行政復議一般采取書面申請。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工作單位、住所地、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被申請人的名稱;
3、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4、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5、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做好記錄,并由申請人簽名確認。同一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應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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