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是如何編制的
一、請求強制執行材料準備及其規定
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執行申請書,生效法律文書原件,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等。《民事訴訟法》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二、信用卡填寫時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
你好,要看你透支取現的數額和其他情況.根據規定,你這樣是屬于信用卡惡意透支的行為.所謂惡意透支,根據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如達到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計算,法律規定是怎么計算的
法律是這樣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四、如何定義定金以及定金的種類?
定金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種類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1.立約定金。
2.成約定金。
3.解約定金。
4.違約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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