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規定
一、財產保全與訴前保全的規定是什么,該如何規定的
財產保全與訴前保全的規定是不管是在訴訟之前還在訴訟過程當中,為了防止對方存在著隱匿轉移財產等情況,都是可以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的申請。當然了,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過程當中的財產保全提出的主體和保全的前提條件都不同。
二、什么是財產保全,申請的條件有哪些,是否有法律規定?
財產保全的條件有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三、財產保全擔保范圍有哪些規定?
財產保全擔保范圍是和財產保全的范圍一致。申請財產保全,保全財產的價值是不能夠超過訴訟請求的價值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主要就是為了防止存在惡意訴訟,導致自身的利益無法實現。
四、訴前財產保全怎么算時間的,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訴前財產保全的時間,一般是自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的措施之日起開市起算的。在我國的訴訟案件中,如果是當事人需要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此時是可以向我國的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財產保全也是有時間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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