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連帶責任
一、有限責任,無限責任,連帶責任,無窮連帶債務是哪三種責任?
1、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專用語,一般在經濟領域提及。有限責任是與無限責任相對而言的,二者是投資者對其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形式。
2、無限責任
無限責任是指當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個人的全部財產用于清償,實際上就是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為一體。
3、連帶責任
有限連帶責任則是在一定的財產范圍內,比如登記的出資數量限度以內,和其他連帶責任人共同承擔責任。
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有限連帶責任,但是以個人全部財產償還債務的應為債務人保留基本生活費用。
4、無限連帶責任
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條
二、什么是無限連帶責任?如何定義?
合伙企業沒有法人資格。在我國合伙企業的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對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法律處理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合伙人對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可以主張先以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債務,剩余債務由合伙人補足。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規定,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規定,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溫馨提示】遇到法律問題,有81%的當事人第一時間通過搜索與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來了解問題的可能風險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糾紛,遇到法律問題及時找專業的律師咨詢,點擊咨詢按鈕快速找到最合適、可靠的律師,能夠降低該問題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見法律風險。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九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九條
四、個人獨資企業是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獨資企業,即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自然人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最古老、最簡單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業、手工業、農業、林業、漁業、服務業和家庭作坊等。
《個人獨資企業法》第十八條,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引用法規
[1]《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十八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