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法
一、勞動法中的工傷范圍,在工作時發病算工傷嗎
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或者經過搶救在48小時內死亡的,可以視同工傷,如果在工作時間發病,不能認定視同工傷。【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二、肌肉拉傷是否屬于工傷,法律上有何規定?
算工傷。只要當事人是在工作中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的肌肉拉傷,那么是可以趕緊向有關機構申請工傷認定,等待工傷認定的結果出來之后,按照工傷的級別,等級向有關機構申請工傷的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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