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規定,什么標準下可立案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
一、什么標準下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才立案,有沒有規定?
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的立案標準是,給國家造成的稅收損失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或者給國家造成的稅收損失不夠10萬元,但是,相關工作人員有受賄或者索賄等惡劣情節的,構成徇私舞弊少征稅款罪的,量刑標準要根據給國家造成的稅收損失和犯罪情節確定。
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成立條件是,主體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客體要件是國家的稅收征管的秩序,而客觀方面表現為徇私舞弊,不征收稅款,導致稅收遭受重大損失。
三、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既遂會判多長時間,法律規定是什么
這可以結合案件的犯罪情形來進行確定,構成此罪者就會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那么就可以按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來進行判決,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處理。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是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2、上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指使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滿10萬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4、其他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五、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是指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2、上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指使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滿10萬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4、其他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六、中國對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立案標準的規定有哪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徇私舞弊,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不滿10萬元,但發售增值稅專用發票25份以上或者其他發票50份以上或者增值稅專用發票與其他發票合計50份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收受賄賂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3、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百零五條【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辦理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四百零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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