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拘留如何補救
一、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天,行政拘留要收費嗎
1、需要交伙食費,伙食費標準根據本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而定,伙食費標準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10元。
1公安機關對行政拘留期間的行政拘留人員可收取伙食費,伙食費標準每人每天最高不超過10元。各市物價局、財政局根據本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具體確定當地拘留所的收費標準,并報省計委、財政廳備案。
2各拘留所應按規定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憑縣級以上部門核發的《票據準用證》,領購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專用定額票據。
3行政拘留人員伙食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全額繳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專項用于行拘人員拘留期間的伙食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4各拘留所要嚴格按照規定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坐支、挪用。各級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行拘人員伙食費收費行為的監督和管理。
二、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方式,被行政拘留者會被處以行政拘留。
現在是法制社會,在哪里都禁止打人。在拘留期間,警察打人會受到行政處分,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在押人員相互打架的,會被訓誡,嚴重的會加械具。 法律規定 《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三條 被拘留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鬧、打架斗毆的; (二)毆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損毀拘留所財物或者他人財物的; (四)預謀或者實施逃跑的; (五)嚴重違反管理的其他行為。 拘留所人民警察對被拘留人使用警械應當經拘留所所長批準,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行政拘留會被打嗎請參考以上的法律依據,謝謝
引用法規
[1]《拘留所條例》 第二十三條
三、行政拘留的由來及其法律解釋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動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的;
(七)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希望對你的怎樣才會被行政拘留的問題有所幫助
四、被行政拘留能消除行政拘留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那個行政拘留能消除嗎,有人說可以消除違法記錄,肯定是騙人的。因為違法記錄及涉及到辦案人員、檔案管理人員、系統信息管理人員,如果違法操作會有多人受到行政處罰。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這些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后,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后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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