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行政執法證人員回避規定是什么?該如何規定的
一、申請行政執法證人員回避規定是什么,該如何規定的
申請行政執法證人員回避規定是如果審判人員或者是其他的法定人員再遇到違法的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情況之下的話,那么是可以申請回避。當然了,不管是在行政訴訟過程當中,還是在刑事以及民事訴訟過程當中,都是存在著回避制度的。
二、如何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程序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辦理取保候審,大概需要以下程序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申請取保候審應該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后應當在七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審的執行,執行取保候審的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者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循的規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三、如何辦理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是否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如何辦理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是否可以辦理取保候審?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這是一項授權性規定,也是一項排他性規定,這一規定即將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授予給了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四、刑事拘留后辦理了取保候審,下一步是什么呢,怎么規定
刑事拘留之后,當事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是取保候審之后,并不意味著當事人已經沒事了。事實上,取保候審的性質和刑事拘留、逮捕都是相同的,屬于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只是說明當事人符合在外等待開庭審判的條件,等到案件偵查完畢之后,如果確定當事人有罪,還是要經過法院進行審判的。1、在取保候審期間,嫌疑人必須要嚴格的遵守取保候審的相關對應,否則可能會提前終止取保候審狀態。
2、首先取保候審如果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話,必須要到公安機關進行報備,獲得公安機關的批準。
3、再者取保候審必須要保證隨傳隨到,取保候審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取保要保證隨傳隨到。
4、最后取保候審期間,嫌疑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干擾證人佐證,同樣不能偽造、銷毀證據,當然也不能進行串供、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一條
五、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取保候審的具體條件有那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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