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材料
一、行政訴訟上訴狀,行政訴訟案件,上訴狀寫法
上訴人(一審原告/被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上訴人(寫法同上) 上訴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上訴請求1.撤銷 人民法院( ) 字第 號民事判決(如果認可其中的幾項,可以僅撤銷不認可的判決事項比如撤銷判決第三項等);
2.改判為(你原來的主張或請求);
3.本案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上訴理由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二、原判決適用法律存在的錯誤; 三,應該如何等。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規定,提起上訴,請判如所請。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訴人 年 月 日以上是對于您的疑問上訴狀怎么寫的解答
二、保證合同糾紛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季某某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夏某某第三人徐某某(原審第三人)上訴人因保證合同糾紛一案,不服2016浙1127民初821號民事判決書,提起上訴。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上訴請求1.請求二審法院撤銷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1127民初821號民事判決,并依法改判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2.請求法院判決被上訴人承擔本案一、二審訴訟費。事實與理由一、2016年4月11日,實際借款人即第三人徐某某已經通過貨物抵債的方式由被上訴人的丈夫收取了一批玉器,用于抵償債務,被上訴人起訴的債務已經消滅。二、上訴人向原審法院提供了2016年3月20日陳某某簽收的貨物清單,即使是質押,被上訴人也應該將質押物優先受償。一審法院對上述“陳某某拿走玉器用來抵償債務”的事實不予認定是錯誤的。綜上,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查明事實,依法改判。此致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就是對問題 保證合同糾紛的上訴狀是什么 的解答
三、申訴需要什么材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訴應提交的材料申訴應當遞交申訴狀、二審判決書以及相關新的證據。申訴狀的,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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