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有期限限制嗎
一、行政機關進行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行政機構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期限是6個月,從行政機構的處罰期滿開始計算,行政機構的裁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若當事人無理由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二、法院強制執行后申請執行有時間限制嗎
對于法院強制執行后,申請執行有時間限制嗎這個問題,解答如下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后,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后,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 第一條
三、法院強制執行有時限嗎,怎么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采取強制措施。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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