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懲戒
一、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是什么?
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是指經銀行多次催款拒不履行職責而被銀行列入黑名單的人員,俗稱老賴。
對嚴重失信的主體,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將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二、失信懲戒是行政處罰嗎?
1.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的懲戒,是屬于行政處罰還是行政強制目前還存在爭議的,失信懲戒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八條
三、失信被執行人受到哪些懲罰?
失信被執行人會受到的懲罰是1、限制高消費,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進出高檔酒店、高爾夫場等高消費場所。
2、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乘坐飛機、高鐵軟臥等交通工具。失信被執行人將不得辦理信用卡、貸款等金融業務。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管、法人等。
四、信用卡未還被拘留的懲罰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那就托朋友還上錢,否則會造成逾期影響個人征信; 超過還款日未還款就是逾期,在信用報告中會有記錄; 逾期的不良記錄會記錄在個人的征信記錄中,如果一直不還款,將會進入黑名單,影響個人征信; 信用卡逾期后銀行的處理方式1、消費款項不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發卡銀行會從記賬日起算,以消費金額為本金按日計算利息,日息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對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還會按月收取5%滯納金。
2、收到發卡銀行的催交電話、催交信等。
3、被發卡銀行凍結信用卡賬戶,欠款記錄可能被反饋至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記錄,導致持卡人無常申請貸款等。 特別提醒建議辦理信用卡的用戶都按時還款好好維護自己的征信;
五、被斷卡行動懲戒了如何領工資
被斷卡行動懲戒了并不影響發工資,工資是個人的合法權益,勞動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的規定按時發放,可以通過轉賬、支票的方式支付。
被列入斷卡行動名單內的主體,將被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正常情況下,執行機關會為被懲處人員一張可入賬并可柜面取現的自用銀行卡,該卡是可以取款的,而其他自用銀行卡只能柜面取現,不可入賬。遇到卡內資金無法取出的情況,及時聯系當地反詐處和人行,派出所和發卡銀行可能對情況了解不夠全面,在得到人行的肯定信息后應當與發卡行積極溝通,取現還是可以實現的。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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