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屬于什么行業?
一、律師事務所的會計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1、《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2、第六條規定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3、第九條規定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4、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5、第十條規定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6、計件收費一般適用于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7、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于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于全部法律事務。
引用法規
[1]《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
[2]《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六條
[3]《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九條
[4]《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二、合伙律師事務所的設立要求
1、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律師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
2、所以合伙所最少也有三個合伙律師,即小型的合伙所的律師可能就是三五個人。而個人所,人數一般比較少,最少是一人,多則是三五個人。按照規定來說并無上限。
3、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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