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屬于固定資產嗎
一、土地使用權的屬性和用途新土地使用資格屬于無形資產嗎?
土地使用權屬于投資性房產。一、什么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二、什么是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投資性房地產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指企業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業擁有產權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三、準則規定下列各項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有
1、投資性房地產中的出租是指已經出租,而不是計劃用于出租,并且出租專指經營租賃方式。“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僅指的是土地使用權,不包括地上的建筑物。
2、某項房地產,部分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部分用于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經營管理,能夠單獨計量和的、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不能夠單獨計量和的、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不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3、按照國家規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使用權,不屬于持有并準備增值的土地使用權,不能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4、對于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權再轉租給其他單位的,不能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5、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是指該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轉讓或通過出讓方式獲得的而不是通過承租方式獲得再出租。
6、擁有產權并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是否擁有產權是判斷是否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重要標志。通過承租方式獲得再出租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
7、企業將建筑物出租,按租賃協議向承租人提供的相關輔助服務在整個協議中不重大的,應當將其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如果提供的服務重大,則不能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相當于以提供的服務賺錢。
四、無形資產的特點
1、無形資產不具有實物形態
無形資產通常表現為某種權力、技術或獲取超額利潤的綜合能力。比如土地使用權、大旱專利技術、商譽等。它沒有實物形態,卻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使企業獲取超額收益??床灰?、摸不著,不具有實物形態,是無形資產區別于其他資產的特征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某些無形資產的存在有賴于實物載體。比如計算機軟件需要存儲在磁盤中。但這并沒有改變無形資產本身不具有實物形態的特征。
2、無形資產屬于非貨幣性長期資產
屬于非貨幣性資產,而且不是流動資產,是無形資產的又一特征。無形資產沒有實物形態,貨幣性資產也沒有實物形態,比如應收款項、銀行存款等也沒有實物形態。因此,僅僅以有無實物形態將無形資產與其他資產加以區分是不夠的。無形資產屬于長期資產,主要是因為其能在超過企業的一個經營周期內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那些雖然具有無形資產的其他特性卻不能在超過一個經營周期內為企業服務的資產,不能屬于企業的無形資產核算。
3、無形資產是為企業使用而非出售的資產
企業持有無形資產的目的不是為了出售而是為了生產經營,即利用無形資產來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給他人或為企業經營管理服務。比如軟件公司開發的、用于對外銷售的計算機軟件,對于購買方而言屬于無形資產,而對于開發商而言卻是存貨。
二、融資租賃中的固定資產是否屬于資產?
融資租出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屬于資產。融資租賃可以說已將資產的擁有和控制權轉移給了租賃方,折舊都是租方計提的,等到資產租賃期到時,這個資產差不多就報廢了,所以是不屬于公司資產的。但產權屬于出租方,使用權及折舊計提還為承租方。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取得固定資產,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 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 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
75%或以上);
(三) 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三、融資租出的固定資產屬于資產嗎?
融資租出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屬于資產。融資租賃可以說已將資產的擁有和控制權轉移給了租賃方,折舊都是租方計提的,等到資產租賃期到時,這個資產差不多就報廢了,所以是不屬于公司資產的。但產權屬于出租方,使用權及折舊計提還為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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